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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疯狂的妈妈,你见过吗?
来源:www.lhyancheng.com 发布时间:2014-8-27 浏览次数:
有这样一位妈妈:有女儿却不给她一点家庭暖和,经常用竹条、木棍对其暴打。在一次暴打女儿头部受伤昏迷后,她竟以无钱治疗为由放弃治疗,将女儿拖回家中直至其死亡。这样猖獗的妈妈,你见过吗?这位猖獗的妈妈吴茂珍是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人,45岁,文盲,先后有过三次婚姻。9岁女儿小阳因病理性大小便失禁,她竟嫌其弄脏衣物,经常持竹条、木棍等物对其暴打。又一次因琐事发脾气,吴茂珍扯住女儿的头发,将其撞倒在墙上,致其头部受伤。
女儿小阳午饭后呈现昏迷,直到当晚8时左右,吴茂珍才将她送到新洲区人民医院,后转至湖北省新华医院救治,医生对小阳病情停止检查和诊断,结论为重型颅脑损伤。吴茂珍以治愈希望苍茫,无钱治疗为由放弃治疗,将女儿拖回家中,直至女儿于次日下午2时死亡。
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优待罪,批捕了立功嫌疑人吴茂珍。
优待罪可判7年
办案检察官李劲松说,吴茂珍的行为,冒犯了我国刑法第260条第二款之规则,涉嫌优待罪。优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,经常以打骂、捆绑、冻饿、限制自在、欺侮人格、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办法,从肉体上和肉体上停止摧残虐待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呼吁:为受虐孩子撑起一片天
增设“优待儿童罪”
全国政协委员、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史贻云在全国两会上就曾提出,应增设“优待儿童罪”。她以为,只需是有损儿童身心安康的行为,不论是其亲生父母还是其他组织或个人,都应依法追查其义务,构成立功的还应追查其刑事义务。详细规范可参照“优待罪”。
设立社区庇护所都说严父慈母,母亲在大家心目中总是慈祥又暖和的形象,但是看到这位猖獗的妈妈,对本人的孩子能下如此毒手,太让人心寒。
我以前也听过家长优待孩子,但是和这位妈妈比起来,真是小巫见大巫。真的很担忧,优待下生长的孩子,会有心理阴影,会报仇社会的。
快把受优待的孩子救出火坑吧!社会上一切人都应关注本人身边的孩子,及早发现,及早解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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