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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地下停车场撞到小男孩 肇事车主将负主要责任
来源:www.lhyancheng.com 发布时间:2014-7-28 浏览次数:
“今天上午,在小区公开停车场差点撞到一个小男孩。你说这要是撞到了可怎样整?”7月27日,家住战争区的李女士向沈阳晚报、沈阳网记者反映,称在自家小区的公开停车场内,经常有居民步行出入,特别是一些孩子,没有平安认识,横冲直撞的,真实太风险。
停车场内差点撞到小男孩
李女士引见,27日10时左右,她驾车从外面回家,在停车场内行驶时,虽然开着车灯,速度也不是很快,但忽然就有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跑了过来。她赶紧踩刹车,幸亏没有发作擦碰。
“我当时就有点后怕,这要是车速快点,没准就撞上了。”李女士说,当时小男孩手里拿个氢气球,由一位老人带着。不过,虽然她心里挺惧怕,老人和小孩却很“淡定”,仍然在停车场内渐渐地溜达。
“这事我和物业公司沟通了,他们表示会增强管理,多停止平安提示,可由于是公共区域没法制止行人通行。”李女士说,停车场内毕竟多是机动车出入,可不能成为大家避暑溜达的中央。
平安提示阻止不了行人出入
“冬天的时分,我家公开停车场还有人踢毽子、打球。”市民吕女士引见,虽然小区的公开停车场有鲜明的平安提示语,但仍阻止不了行人出入。特别是在雨雪天气,能看见不少人走公开停车场,以至有人在此遛狗。
“小区门口就有平安提示标志,但每次我刷卡驾车进出时,总有一些居民跟着就进来了,真实是太不平安了。”市民陈先生说,他家小区的公开停车场有自动栏杆,只要持车卡的人才干启动,但常常有居民在栏杆左近等着,一旦有车进出,就直接走进公开停车场,有买菜的,也有接孩子的。为了保证居民平安,物业人员在一些转弯处还特意设立了隔离带,但人车混行毕竟有平安隐患。
停车场内肇事车主负主要义务
“小区的公开停车场属于公共区域,物业公司也无法限制业主穿越。”辽宁耿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兵以为,每个小区的停车场都有一套管理计划,假如物业公司尽到了一定范围内的平安保证义务,比方在明显处设立平安提示标志,一旦发作平安事故就能够免责。假如没有尽此义务,则会承当局部过错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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